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强调环境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生存发展。发展经济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为此,国家对《环保法》进行了修订。山东省委、省政府也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相继采取摘不了“污染帽”,就摘“乌纱帽”,拒绝理由的具体措施。
近日,本刊不断接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群众投诉,称“山东泰山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焦化)在生产过程中,每天间断性从焦炉上方排放大量的黑色、黄色烟尘,并且气味也非常大,严重污染着当地的环境,这些大量的超标物排放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身体、生活。因为企业能够增大地方经济收入,群众多次向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监管部门却置之不理,企业依然我行我素生产,希望本刊关注 此事,并引起上级主管部门重视,早日将“暗藏”在这里的“毒瘤”取缔!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该企业和监管部门置群众生存利益于不顾,严重污染环境,带着这些疑问,本刊赶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泰山焦化”进行现场调查了解。
2020年9月24日下午在反映人的带领下,本刊来到位于莱芜区的“泰山焦化”。在企业周边看到,大量的黑色、黄色烟尘从焦炉上方不定时排放,排放时间不等,在排放过程中气味非常大,并且企业周边果树上、庄稼上、都覆盖着黑黑的粉尘。
2020年9月24日下午在反映人的带领下,本刊来到位于莱芜区的“泰山焦化”。在企业周边看到,大量的黑色、黄色烟尘从焦炉上方不定时排放,排放时间不等,在排放过程中气味非常大,并且企业周边果树上、庄稼上、都覆盖着黑黑的粉尘。
反映人称:“政府也知道焦化厂属于高污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烟尘和气味,不但污染我们当地环境,也严重影响了我们区群众的正常生活,我们也多次反映到环保局,但是污染依然存在,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莱芜区拥有青山绿水,缘何能容忍一个企业如此肆意妄为?希望监管部门不要纵容包庇,企业不要采取口号式治理,文件式整改。
转自:http://www.ljgc.net/a/guonaxinwen/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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