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下旬开始,灵溪镇信江河南岸的灵湖村和周家埠部分房子,以“棚改”的理由面临征地,包括基本农田和村民房子约1500亩。目前全村大部分房子已经写了“拆”字,还量了房子,开了“拆迁补偿意见会”。但是村民没有看到具体的省级批准文号、批准面积、批准时间。村民们提出要看相关批准资料,直到九月中旬为止,一直没有看到这些征地公告贴出来。
全村400多户人家,有300多户向镇里集体诉求:城市要扩建,农民不敢违令。希望上面收回村民房子的宅基地的同时,能够给予村民重新划拨宅基地。因为灵湖村靠信江河河边的良田虽然被征,还有森林山地2743亩没有被征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那村民除了山地,还有大山之下的山沟垄田没有被征,是不是可以给予村民们在规划红线以外,重新划拨宅基地呢?
一是没有征地公告。根据《国土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然而,对灵湖村实施拆迁的拆迁方并没有张贴盖政府公章的征地公告,村民不知道拆迁主体是谁。拆迁补偿方案上写着征收实施部门是“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村民不明白,何以区政府可以是拆迁主体?实质上来谈判拆迁的人,也只是高铁新区管辖下的石狮镇和灵溪镇的干部,并未见区以上的领导。
二是村民要求拆迁方拿出拆迁证书、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却一直未曾见到。村民也没有看到哪里有公告灵溪镇南岸究竟有什么具体的建设项目,仅仅是可能建一座双语学校和一个球场,但是这两样也不可能需要1500亩田地啊。
三是同一个灵溪镇“胜利片区棚改”,许多方面不平等。而且,他们没有答应给村里50岁以上的村民办社保,只有每个月380元的失地保。
四是从法律上来说,区、镇政府没有权利作为拆迁的主体单位。他们拆迁的这些人到时候一旦调离灵溪,村民们以后的安置房恐怕没有着落的。
六是签拆迁协议前,拆迁方案应当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征求各方意见,定稿后应该向大家公开,而不是拿不成熟的方案出来边签字边一改再改。签拆迁协议时,应当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画押,被拆迁的农民应该拥有一份补偿协议合同书,而这次被拆迁的灵湖村民是没有这个合同的。只有拆迁方有,这是不合理的。已经签字的村民说,签协议时,拆迁方并未加盖公章。签好的协议只拿在拆迁方手上,有可能被随意改动,一点都不正式。
再者,据灵溪镇其他被征收已经被拆的部分村民透露:签字时,说好的奖励,等村民搬家房屋被拆后,那奖励就被冻结没有了。所以,合同暂时不给,等待村民房屋被拆毁以后再给。
七是为什么不是先征地后征房,反而只谈征房子对田地、沙滩、村路只字未提?上饶本地的其他村都是先把村里公共财产先公布,比如村路、山塘水库、水渠、林地、沙滩等先解决,把村里的账目公开后,再来谈征房的,而灵湖村的霞湖自然村和灵溪樟自然村却不是如此。
八是灵湖村属于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傍山依水的农村,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并非城市里的棚户区,更非城市里的“城中村”,并不适合用“棚改”的名义来征收农民的土地。
九是灵湖村靠近信江河河边的肥美田地被征收,本村还剩下许多山沟垄田没有被征收,让农民将来住在高高的安置房上,农民依然要继续耕种那些山垄田。那么,农具放在哪里去?所以,灵湖村民不适合居住安置房,只适合重新划拨宅基地。
十是灵湖村被征收的村民65—75岁的老人、以及病人租不到房子,需要暂时居住过渡房。其他地方的征迁都是给老人免费提供过渡房居住的。灵湖村却没有肯定的答复。有可能需要村民自己出钱租房子,这让老人和病人忧心忡忡,如果这个村庄没有被征迁,老人们就用不着出去租房子。“百善孝为先”,因为征迁,这些农民不得不父母与儿女分开住,老人们万一病了跌倒了,儿女都无法及时照顾。所以,我们需要在农村有宅基地的房子,方便照顾一辈子住习惯了农村的老人。
十一是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还没有消散,村民不愿意离开村庄去别处租房子居住,请在疫情完全结束后再谈拆迁,以免村民恐慌。
综上所述,灵湖村民们希望得到以下问题的解决:一,希望看到灵溪镇“胜利片区”灵湖村这边征地的省级以上的批准文号、批准面积和时间;二,希望给予灵湖村民重新划拨宅基地;三,如果可以,灵湖村民恳请政府对灵溪镇信江河南岸的农田不要被征收。因为国家反复强调要节约粮食,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保护耕地才能有粮食啊!四,如果不能先给安置房后拆迁,又不能重新划拨宅基地,那就按照城市棚改的价格,按照上饶城区的房价的价格来拆迁灵湖村。签字的合同还应该一式两份,应该给失去土地的农民办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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