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自治区巡视组来科右中旗巡视。我拿着我的档案材料找到巡视组,在其帮助下我晚得4年的副主任科员待遇,得了2年的待遇11000元,还丢了2年的待遇。因公务员编制丢失的原因,人事档案还在人事局,工资待遇无法正常享受。
2020年6月,公务员工资普调我的没涨工资,单位会计说“你的档案在人事局呢”;2020年6月15日,我找到组织部。组织部部长和管理公务员档案的同志告诉我:“你的档案编制有问题,所以档案在人事局涨不了工资。”我的公务员编制丢了10年没人管,公务员档案有问题放在人事局保管,工资涨不了,严重侵害了我的正当权益。
2020年8月6日,当地领导来电话说我在网上发的文章影响了地方的形象,还说公务员的档案归人社局管理,当地已经组成调查组调查这事情了,让我删除网上的文章。2020年8月10日,我上人事局档案室调考核表看见公务员的档案都拿到组织部了,我们单位会计告诉我单位三个人的档案留在人事局,其余的都拿到组织部了。机构改革以后组织部管理公务员,人事局管理事业编制,说公务员的档案归人事局管理与事实不符。去年自治区第四巡视组把我这事移交给当地查,快一年时间啥也没查到,到现在也没有结果,就是托延时间,还监控我的电话。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是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的重大命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为依归,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效的核心评判标准。我的诉求,一是给我恢复公务员编制,恢复我的公务员待遇;二是对参与篡改本人编制信息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给后人一个警示。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 张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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